1. 讀經反省

定罪的證據夠嗎? 曾慶導神父 讀經反省(2025.5.18)

復活期第五主日/丙年

定罪的證據夠嗎?

宗十四21-27;
默廿ー1-5;
若十三31-35

「 小德蘭福傳之友 」
曾慶導神父 讀經反省(2025.5.18)

耶穌基督+

以前看過車主貼在車子後面一張半幽默半嚴肅,發人深省的字條,譯成中文是這樣的:「如果你因作基督徒而被逮捕並接受審判,法官會有足夠的證據來定你的罪嗎?」感謝天主,在臺灣作基督徒不是犯法行為,但我們還是不妨藉此反省一下:如果我們說我們是基督徒,我們能提出什麽證明?如果別人說我們是基督徒,他們能提出什麽證明?

領洗證、每個主日去參與彌撒等,這些證明雖然重要,但還不夠。在今天的福音裡,主耶穌給了一個最充分的證據:如果你們像我愛了你們一樣地彼此相愛,世人就會因此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主耶穌說這是「新」命令,並不表示之前的人沒有愛(如愛父母、子女、朋友等等),而是要「像祂一樣地去愛」。祂是怎樣愛我們的?

首先,當我們還是因罪惡與祂為敵的時候,祂就愛了我們(罪過是對大主的拒絶和傷害)。聖保祿說:「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這證明了天主怎樣愛我們」(羅五8)。基督自已給了我們愛仇的榜樣,又叫我們也如此做:「我給你們説:應愛你們的仇人,善待懷恨你們的人;應祝福詛咒你們的人,為毀謗你們的人祈禱」(路六27-28)。換言之,基督徒愛的對象應該包括所有的人:膚色不同自己的人、口音不像自己的人、宗教信仰和自己不一樣的人、生活習慣不像自己的人。如果我們還沒有做到這一點,主的命令還是很「新」。

基督對人的愛是無條件的,不問人「值得」與否,而且祂的愛是自我犧牲的。真正的愛是為了被愛者的好處而不是自己的利益。通常我們在電影、電視、小說裡看到的「愛」,其實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利益和感覺,這不應叫「愛」(love)而是「慾」(lust)。主耶穌對人的愛是真正的愛,為使人類得到永遠的生命而交出自己的生命。「你們是因祂的創傷而獲得了痊癒。」(伯前二24)

別人如何看出我們是基督徒?不是因為聽到我們口裡一天到晚講耶穌,或去了多少次教堂,而是看到我們愛的行為。我們並不否認宣講耶穌和上教堂的重要性。相反的,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宣講耶穌也是復活的主的命令:去宣講和去愛。但最能被人看到而又受感動的是我們的愛德,所以,世人是在看我們的行為的!如果我們以作基督的罪名被起訴,控告者能提出足夠的證據定我們的罪嗎?

雖然主耶穌的新命令很簡單:「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但要實行新命令卻不是簡單容易的。保祿宗徒在今天第一篇讀經裡也說:「我們必須經過許多困難,才能進入天主的國。」真正的愛是要付出代價的。受苦越多,自我空虛越多,證明愛越大。這樣的愛在基督身上最能看到(斐二6)。

如果像主耶穌一樣的愛是不容易做到,我們怎樣才有力量去做?今天第一篇讀經裡,聖保祿和初期教會的例子給我們一些提示:祈禱、禁食(即自律)、託付給所信仰的主,就是託付在天主的恩寵中去做要完成的工作。在這裡,我們看到信德和上教堂的重要。基督不是只給我們命令而沒有給我們實行命令的方法。祂有。祂建立了教會的聖事,特別是我們一起參與的彌撒祈禱和聖體聖事(領聖體前,教會也要求我們「禁食」一小時來迎接主耶穌到心房,靈魂的潔淨和準備是聖體聖事有效的條件)。愛人的主耶穌住在我們心中,我們可以完成愛的工作。

今天的讀經二我們看到愛的結果:在新天新地裡,與愛的天主如同新娘與新郎般的結合!在那天主與人同在的帳幕裡,天主要與人居住在一起,那等待新郎基督的新耶路撒冷(即教會)是一個打扮整齊的新娘。新娘能打扮得光鮮華麗,是因為她曾為愛基督新郎而接受了許多困難和考驗,她通過了這些考驗,證明了自己對基督新郎的愛。所以,愛是會碰到困難的。這使我們想起《伯多祿前書》說的:「雖然如今你們暫時還該在各種試探中受苦,這是為使你們的信德得以精煉,比經過火煉而仍易消失的黄金更有價值,好在耶穌基督顯現時,堪受稱讚、光榮和尊敬。」(伯前一6-7)

人生的試煉包含了多少悲傷,哭泣和痛苦!但是為了主,一切都是值得的。在新天新地裡,與我們同在的天主要擦乾我們的一切眼淚(讀經二),我們要永永遠遠一同享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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