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30主日丙年
最獲恩寵的時刻
德訓篇35章12-14,16-18節;
弟茂德後书4章6-8,16-18節;
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 讀經反省(2025.10.26)
耶穌基督+
上主日的福音裡主耶穌要我們經常祈禱;今天,主耶穌要我們注意祈禱時的心態,因為不同的心態會有截然不同的後果:「誠心誠意恭敬天主的人,必蒙接納;謙卑人的祈禱,穿雲而上,不達到目的,絕不休止。」(讀經一)
自命清高而輕視別人的法利塞人,是最招主耶穌嚴厲批判的人,聖經裡的例子很多,如向罪婦投石、浪子回頭的故事等,今天的故事也是一樣。本來到了聖殿,每個猶太人都該感覺到天主的臨在,總不應表現得趾高氣揚,但這個法利塞人正是如此:他「站著」,沒有一點謙遜、叩拜天主的姿態。正所謂誠於中形於外,他高傲的姿態忠實地反映出他內心的高傲。他的「祈禱」就像是給自己的「德敘禱文」,且在在抬高自己,貶低別人:「我不像別人那樣貪贓枉法、淫亂放蕩,也不像這個稅務員。我每週禁食兩次,我一切的收入都捐獻十分之一。」看他的樣子,很難不懷疑他做「善事」到底是為了什麽目的(參瑪六16)。
其實,任誰都會做一些好事,要算的話,誰都可以數算一些出來。然而我們是否有該做卻沒有做的,或是犯了思想上「隱蔽」的罪,如驕傲、嫉妒、憤怒等等呢?這個法利塞人已經犯了驕傲的罪,但他沒有承認,起碼他已經是不誠實的了,卻把自己說得像是毫無瑕疵的「完人」,連天主都要向他叩拜!相反的,那謙遜的稅務員遠遠站著,不敢玷污了天主的聖殿,他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是捶著胸說:「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吧!」他比那個法利塞人誠實,他知道在天主前無人能稱為「善」(瑪十九17;谷十18)。他需要天主的憐憫和寬恕,他求了,便得到了;他回到家,成了義人。
謙卑的人是最誠實、最認清現實的人,現實就是:在天主前沒有一個人是「完人」。因此有位聖人說:「天國的門很矮,跪著的人才能進入。」聖多瑪斯說:「謙卑的人在真理中行走,而天主是真理,故謙卑的人是天主的朋友。」聖奧斯定也說:「謙遜是諸德的根基,若無此根基,無法建立任何德行。」
但「自謙自卑」在十分強調「自尊」的今天是不是過時了?我們不是應對自己有自信和自尊嗎?沒有自尊心怎麽可能活像天主的子女?「新時代」的「人乃神的流出說」將人與神等同,不是更看重這個「自尊」?
主耶穌表揚的「自謙自卑」是承認自己需要天主,不敢蔑視別人的態度,而「自高自大」是自以為不需要天主、蔑視別人的態度。自高自大是錯誤且不好的,錯在不誠實:自己真的不靠天主,不靠人而有所成就嗎?錯在自我封閉,不肯受教,無法進步。錯在一天到晚維護自己打造的形象,沒有内心的平安;渴望聽見別人的讚美,一旦聽不到就難過生氣,萬一聽到批評更會牢記在心,無法安眠。錯在常貶低別人來抬舉自己,甚至做出諂媚奉承的事。錯在無法接受天主要給他的恩寵,因為他好像今天的法利塞人一様,一無所需,所以對天主也一無所求,結果是自己一無所得。自認富有者就只能空手而回!(路一53)
因著「厄瑪奴耳」,我們和天主固然有熟絡、「互拍肩膀」的朋友的感覺,但我們絕不應忘記天主永遠是超越的天主,不是我們的「平輩」。我們是需要天主照顧的受造物,我們越能認識到天主無限的超越,才越能體會天主作為「厄瑪奴耳」的愛。越承認自己需要天主,越能有自尊做好天主的子女!
另外,主耶穌在瑪五14-16說:「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我們可能會說,今天故事中的那個法利塞人不是把他的「光」在人前照耀嗎?這有什麽不對?對與不對,是依據我們要在人前照耀的目的及心態:我們是為了誰的光榮而讓別人知道我們的善行?若是為自己的光榮而蔑視別人,主耶穌不願我們這樣做,「不要讓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事」(參瑪六3)。若是為了天主的光榮,是該讓我們的「光」在人前照耀的。其實,像小德蘭說的,我們的「光」只是天主的光在我們身上的反射。這是每一個基督徒或每一個為窮人服務的團體要記得的。光榮不是歸於自已,甚至不是歸於我們的慈善團體,而是歸於天主。這様才不會令窮人有得到「嗟來之食」的感覺。
現在我們也進入天主的聖殿祈禱,我們會用今天法利塞人的語氣説:「天主,我感謝祢,因為我不像那個稅務員」嗎?彌撒開始時的懺悔禮要求我們謙遜地承認自己的過失,就像那稅務員一樣捶著胸說:「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吧。」懺悔的此時此刻,可能是我們一天或一週之中最誠實的時刻,也是最獲恩寵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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