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五主日/乙年
蒙召與被派遣
亞毛斯先知書七章12-15節:
厄弗所人書一章3-14節;
馬爾谷福音六章7-13節
「 小德蘭福傳之友 」
曾慶導神父 讀經反省(2024.7.14)
耶穌基督+
十二門徒被主耶穌召叫後,同祂朝夕相處了一段時期,觀察學習祂做人處事的方法。今天我們在福音裡看到主耶穌派遣他們去宣講、「實習」。聖史馬爾谷的描述雖寥寥數筆,卻有很多意義值得我們去反省。
主耶穌是兩個兩個派遣他們的,為什麼是兩個而不是一個?除了表面上的讓門徒工作時有伴、能彼此鼓勵幫助外,更有一深層意義:「兩個」代表一個「團體」。即門徒們所宣講的不是個人的高見,而是「教會團體」所要傳授的主耶穌的福音;他們只能代表教會發言,而不是宣揚自己的看法。我們宣講時,也應只宣講教會的信仰。
門徒們被賦予驅逐邪魔的能力。驅魔的能力最明顯的就是和好聖事中的赦罪,因罪使人陷入魔鬼的奴役中。神父有赦罪的權柄並沒有違背主耶穌是唯一救主、唯一有權赦罪的信仰,因為神父不是救主,只是主耶穌讓他們分享了赦罪的權力,參與了祂的救贖工程。我們每個基督徒都被召叫參與此工程,都可以幫助別人擺脫魔鬼的奴役。
正因為門徒們的能力不是來自自己,他們必須去除使他們自侍自傲的一切:食物、旅行袋、錢⋯⋯他們的宜講若有任何「成功」,都是因為完全依賴聖神,並歸功於聖神。
他們也不該為自己選擇舒適的住所,而是「進入一家,就住在那裡,直到離開那地方為止。」他們的宣講並不保證「成功」,但不論「成功」與否,他們還是照樣宣講。人們若不接受,到別的地方去就是了。主耶穌也不是常被接納的,在融之前的舊約先知也不是。今天讀經一的亞毛斯先知就是一個例子。但主耶穌曾鄭重地說:「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
門徒們所做的:宣講、勸人悔改、驅逐魔鬼、治癒病人,所有這些都是師傅耶穌做的事。教會世世代代所做的也應是這樣。
讀經一中,亞毛斯先知被天主召叫到北國宣講預言,但不被北國的壞司祭阿瑪則雅那幫人接受,要把他趕回南國猶大,並誣告他講預言是為了混飯吃。亞毛斯替自己辯護說:我被召作先知之前其實生活滿寫意的,有不錯的工作(牧羊及修剪無花果樹在當時算不錯的工作),不憂愁吃穿。他是因上主的召叫,才放棄了這一切。
有一次,我聽到兩個神父談起一個在修院讀書的修士為了付修院的生活費和學費,暑期去打工賺錢。其中一個神父說,那修士是他從事那一行的專家,並笑著對另一個神父說:「他這兩個月賺的錢比我們兩個人一年賺的還多。」像亞毛斯一樣,這修士知道他追隨聖召不是為了賺錢糊口。
我們每一個領過洗的基督徒,都蒙召去分享基督的先知職務。在今天的第二篇讀經,聖保祿更指出我們是在創世之前就被天主在基督內召選的。天主在造生我之前,已經想好要給我們的使命。我們今天的使命是什麽?如何完成這樣的使命?
我想我們今天的使命是像亞毛斯和門徒們的使命一樣,去宜講、勸人悔改、驅逐魔鬼、治癒病人;我們要以言以行去宣講。
很多年輕人,還沒認識基督的人,需要一個好的榜樣去效法。缺乏好的榜樣,很多人會迷失的。我們基督徒若不是他們的榜樣(好的父母、好的神父⋯⋯),就是熄火的燈,失味的鹽;但我們作別人的榜樣前,先要效法基督的榜樣。效法基督不單是不去犯罪,更要「在基督內,在祂(天主)面前聖潔無瑕」(讀經二)。天主在創造宇宙星辰之前已這樣召選了我們。因此,我們可以像聖保一樣說:「你們要效法我,如同我效法了基督。」
今天亞毛斯對阿瑪則雅的話其實是說:「我的確是上主派遣的,你們若接納我,就是接納上主,拒絕我就是拒絕上主。」
今天我們若要忠實聽從上主的聲音,應該接受教會的教導。例如,我們是否相信教會說的耶穌基督是真天主亦真人,是人類的唯一救主?是否相信教會說的有地獄和魔鬼的存在、死後有審判?是否相信主耶穌把教會交託給伯多祿和他的繼承人(教宗)?聽從教會教導的人才會聽到基督的教導,也才能找到自己的使命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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